旅行代理商及其職員
Travel agents and their staff
政府在「防疫抗疫基金」下支援旅遊業界的第六輪資助計劃,其中在「旅遊業額外支援計劃」(本計劃)下提供的新一輪資助,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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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間合資格持牌旅行代理商提供一次過現金津貼,金額以其在2020年10月31日的職員數目為準:
- 就僱用10名或以下職員的旅行代理商:每間劃一50,000元津貼;
- 就僱用11名或以上職員的旅行代理商:津貼金額直接以其職員數目計算,以每名職員5,000元津貼為計算基準;及
已獲發上一輪津貼(即於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期間獲發津貼)的合資格旅行代理商無須提交申請,用作計算新一輪額外津貼的職員數目為上一輪批准的數目。
從未申請或沒有在上一輪申請津貼的合資格旅行代理商,須提交申請。審批當局會審視申請並決定用作計算新一輪津貼的職員數目,職員數目在任何情況下不多於根據審批當局核准其在2020年3月31日的合資格職員數目。
- 向每名合資格旅行代理商職員發放一次過7,500元津貼。
發放津貼
已獲發上一輪津貼的合資格旅行代理商及合資格旅行代理商職員無須提交申請。政府已以流動電話短訊通知其有關發放新一輪津貼的安排。合資格人士如需更改收取津貼的銀行賬戶資料,他們須於
2022年1月21日或之前填妥下列表格並交回旅行代理商註冊處 ─
從未申請或沒有在上一輪申請津貼的
合資格旅行代理商及其合資格旅行代理商職員,須於
2022年2月7日或之前向旅行代理商註冊處提交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詳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