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代理商及其职员
Travel agents and their staff
政府在「防疫抗疫基金」下支援旅游业界的第六轮资助计划,其中在「旅游业额外支援计划」(本计划)下提供的新一轮资助,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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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间合资格持牌旅行代理商提供一次过现金津贴,金额以其在2020年10月31日的职员数目为准:
- 就雇用10名或以下职员的旅行代理商:每间划一50,000元津贴;
- 就雇用11名或以上职员的旅行代理商:津贴金额直接以其职员数目计算,以每名职员5,000元津贴为计算基准;及
已获发上一轮津贴(即于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期间获发津贴)的合资格旅行代理商无须提交申请,用作计算新一轮额外津贴的职员数目为上一轮批准的数目。
从未申请或没有在上一轮申请津贴的合资格旅行代理商,须提交申请。审批当局会审视申请并决定用作计算新一轮津贴的职员数目,职员数目在任何情况下不多于根据审批当局核准其在2020年3月31日的合资格职员数目。
- 向每名合资格旅行代理商职员发放一次过7,500元津贴。
发放津贴
已获发上一轮津贴的合资格旅行代理商及合资格旅行代理商职员无须提交申请。政府已以流动电话短讯通知其有关发放新一轮津贴的安排。合资格人士如需更改收取津贴的银行账户资料,他们须于
2022年1月21日或之前填妥下列表格并交回旅行代理商注册处 ─
从未申请或没有在上一轮申请津贴的
合资格旅行代理商及其合资格旅行代理商职员,须于
2022年2月7日或之前向旅行代理商注册处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申请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