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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对 本 署 的 政 策 范 畴 有 任 何 意 见 、 建 议 、 查 询 或 投 诉 , 欢 迎 提 出 。 收 到 你 的 讯 息 后 , 我 们 会 从 速 处 理 。 我 们 承 诺 会 在 七 个 历 日 内 认 收 你 的 讯 息 , 并 会 尽 量 在 三 十 个 历 日 内 回 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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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亦 可 透 过 下 列 其 中 一 种 方 式 将 你 的 意 见 、 建 议 、 查 询 或 投 诉 传 送 给 我 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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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 |
2810 2770 |
| 传 真 |
: |
2121 1468 |
| 电 邮 |
: |
tcenq@cedb.gov.hk |
| 邮 寄 |
: |
香 港 添 马 添 美 道 2 号 政 府 总 部 西 翼 22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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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你 所 提 供 的 一 切 资 料 , 均 只 会 用 于 直 接 关 乎 你 所 提 出 的 查 询 或 要 求 事 宜 上 。 |
| 2. |
如 需 更 改 或 查 阅 你 的 个 人 资 料 , 可 以 电 邮 方 式 向 本 署 提 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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